(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 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 最高额抵押 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动产质押 第二节 权利质押 第五章 留置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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