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用限制和改造,到逐步被允许,再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复苏与勃兴贯穿了新中国成立60年的历史。1978年以前的29年,是以限私、去私、反私、灭私为主题;后一个阶段,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至今30余年,是从逐步承认“私”的合法地位,到鼓励、支持、引导“私”的30年。这不是一个简单的轮回。回顾60年,一个确定的主题是,正是包括个体私营经济在内的民营经济改变了中国。民营企业既是这样一段历史的推动者,也是受益者。60年曲折1949年,国家对民族工商业的政策是“利用、限制”,“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短暂执行后,随着党内斗争的展开而改变。1952年以后加上一个 “改造”,变为“利用、限制、改造”。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之后,工商界的私有财产不多了,在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集体所有制取代了合作制,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也变得模糊了。...
第1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