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4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52-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渗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二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机械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GBJ52-83修订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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