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的一个重要因素。为躲避土地增值税,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使尽浑身解数,各出高招。对现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偷、漏、避税手段予以归纳和揭示如下。一、虚构合作开发建房模式避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中对合作开发土地有明确规定:“一方出地,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购得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准备修建住宅,而另外与土地转让方签订合作建房协议。这棒从形式上就符合了一方出土地一方出资金的条件。这种以人为的“合作开发模式”的避税方式,被很多地产企业采用。二、项目转让方式避税...
第1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