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
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
作 者:打死也不说
更新时间:2017-03-20 00:00
最新章节:第1章

- 国家级政策法规- 省本级政策法规- 国家级领导讲话- 省本级领导讲话- 政策法规日期:2009年7月24日 | 浏览509 次] 字体:[大 中 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定名标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文物定名标准,可分别按古代和近现代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分类予以定名。凡属于复查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应沿用原定名,如原定名与本标准存在较大出入,可在文物名录公布前统一进行科学修订。文物普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定名应本着简约、准确、易懂、避免重复的原则。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名称应尽量避免重复。文物的定名中牵涉到地名时应尽量使用法定或通行的名称,避免使用俗称、俚语,如:“王八脖子遗址”。一般不使用现代机构或单位名称代替地名,如:“棉麻厂墓群”。具体定名规则如下:...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