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军/文 含义:只针对非上市股权转让 698号文明确规定,本通知所称股权转让所得是指非居民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不包括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买入并卖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票)所取得的所得。这就意味着这个文件只适用于非居民企业转让非上市的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文件规定,部分在境外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如果非居民转让所持有的这些属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的股权是否需要依据698号文处理可能尚存在一定争议,笔者倾向于这样的转让不宜适用698号文。 申报:7日内完税 一般来说,如果非居民企业将股权转让给我国境内企业,境内企业需要依法履行源泉扣缴义务,但是限于税收征管还不健全,部分扣缴义务人可能无法履行扣缴义务。...
第1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