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旅游财会运输(民用航空)企业会计制度1993年3月22日财政部(93)财会字第12号文发布目录一 总说明二 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三 会计报表(一) 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二)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附: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一 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航空运输企业的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航空运输企业。 (三)、企业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各企业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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