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讲解2001版《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讲解财政部 2001年1月1日一、修订背景1998年6月1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原准则"),并自199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原准则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重要作用。但是,原准则在执行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由于原准则较多地运用了公允价值概念,而我国当前的产权、生产要素市场又不很活跃,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从而给一些企业利用准则调节利润留下一定空间。再比如,对于债务豁免,按原准则的规定可以作为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收益处理,这也给少数公司利用债务豁免操纵利润创造了机会。为了防范类似问题继续发生,并及时解决已存在的有关问题,财政部决定对原准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准则仍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修订后的准则"),并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准则同时还规定,对于2001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债务重组,其会计处理方法与修订后的准则规定的方法不同的,应予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