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05-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作 者:开了
更新时间:2017-07-02 00:00
最新章节:第1章

税收法规汇编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0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是指: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