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作 者:没事找事
更新时间:2017-07-19 00:00
最新章节:第2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标准。文物藏品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二级文物;具有比较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三级文物。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为一般文物。一、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一)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二)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三)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四)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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