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尔扈特部落在明代仍然保持着封建领主制度。牧民逐步分为三个阶层:上等户、中等户、下等户。上等户:叫做“莎音洪”(内蒙古蒙语文史研究所编《蒙古族简史》第42页,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他们生活富足,牛羊成群至万,并拥有牧工放牧和仆人管理家务。他们必须向所属的土尔扈特各级领主纳赋税,服劳役,不亲自服役,要用仆人去顶替他们服役,他们在政治上欺压贫苦的下等户,在经济上剥削下层牧民。他们中一些人成了官吏,一些人成了领主的宗亲僚属,还有一些人因给各级领主效力有功,被免除了赋税和劳役,他们是王公贵族之下一个新兴起的富有殷实的阶层。中等户:叫做“都未达洪”。他们的牲畜几百至千头不等,牲畜可以自给自足,他们自己放牧牲畜,没有仆人,家中的男子为主要的劳动力,担任放牧畜群,出外服役,家中的妇女进行家务劳动和较轻的生产劳动,如挤奶、剪羊毛等,中等户是被征用实物的重要对象。中等户有的是小封建领主。...
第1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