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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孤独半圆
更新时间:2017-11-30 00:00
最新章节:第5章

附录三美国司法体系和联邦法院 就司法权在三权分立体制中的地位而言,相对于其他西方国家,美国的司法权最重,法官的地位最高,美国的官司多,以打官司为职业的律师也最多。 美国的法院体系和司法原则 一、双重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在美国打官司,首先得知道哪些案件应该向州法院起诉,哪些案件应该向联邦法院起诉。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有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州宪法和州法律两个法律体系,但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具有最高地位。法院同样存在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联邦有最高法院,各州也有州的最高法院(有的州称为州最高上诉法院或上诉法院)。州法院是州政府的司法部门,联邦法院则是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这两套法院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但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上有所分工。绝大多数的案件,既可向州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但州法院审判案件时,在适用法律方面不仅受州宪法和州法律的限制,也要受联邦宪法和法律以及联邦所签定条约的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条款与之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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