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会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1998年4月2日 财基字[1998]26号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四章 支出管理及成本费用管理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第六章 专用基金管理第七章 资产管理第八章 负债管理第九章 财务清算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第十一章 附则附: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及计算公式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地质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地质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地质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各类国有地质事亚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地质勘查主管机构;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航空遥感地质调查和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工程地质调查、区域环境地质调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监测等基础、社会公益性地质工作的事业单位;专门服务于地质工作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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