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07-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作 者:南方网
更新时间:2018-01-22 00:00
最新章节:第1章

基金医疗财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 国务院令 第259号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征缴管理第三章 监督检查第四章 罚 则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