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三十七岁的悲惨老男人。因为先天性心脏病的治疗,几乎花光了我结婚之後的所有积蓄,结婚七年的老婆也因此带著五岁的女儿跟别的男人跑了。当然,她走的时候除了带走我们的孩子之外还不忘将银行存折里仅有的三千块钱一起取走,最後只留下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给我。我当然只能无奈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交给律师,完成我们的离婚手续。离婚之後,身无分文的我还是继续留在医院治疗,因为那时我的心脏已经到了必须要靠仪器才能持续跳动的地步。医院没有丢弃我这个付不起医药费的病人,我真应该为他们歌功颂德。更为幸运的是,必须要实施换心手术的我在住院四个月之後得到了一份意外的惊喜,那就是有一家人愿意无偿提供他们刚过世的亲属的心脏给我为我换心。而手术所需的医药费和手术费,一部分由医疗保险报销,一部分则由我所在学校的师生为我募捐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