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自从得知雷煜是只大金龟后,林炜炜依然只是耸耸肩,照旧高高兴兴的与雷煜交往,反正她自己心底清楚,她喜欢的是雷煜本人,和他的身家背景完全无关。 有钱是很好,物质生活可以过得比较优渥,但没钱也不打紧,路边摊她一样可以吃得很高兴。 就这样,两人自正式交往后,也许是性情相似、兴趣相投,感情进展与日俱增,宛如天雷勾动地火般熊熊燃起爱的火花,天天如胶似漆,甜蜜得不得了。 第一个月,两人已爱得你死我活,林炜炜也为了他,改变了到美国和家人团聚的心意,决定继续「根留台湾」。 第二个月,雷煜便手脚俐落的摸上她的床,两人关系更为亲密,恋情热度往上直飙。 第三个月,雷煜大手笔购下千万豪宅,要她退掉租屋,连哄带骗外加一点点小手段将她拐进豪宅,甜甜蜜蜜地展开同居生活。 第四个月,她在甜蜜的同居生活中静极思动,考虑着是不是该去找份工作,却被雷煜断然否决,只因担心美艳如花的她不管到哪一家公司上班,肯定都会引起男同事的垂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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