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权理论与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
民事诉权理论与民事诉讼法学方法论
作 者:冬儿
更新时间:2018-06-13 00:00
最新章节:第9章

陈刚 邵明一、概 述我国法学界普遍认为,民事诉讼法学是以民事诉讼法或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及其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部门法学。[1] 实际上,民事诉讼法学是从法的角度,以民事诉讼这一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为基本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它既有不同于相邻部门法学的特质,又具有综合法学的特色。在这个意义上,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不应局限于民事诉讼法尤其是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而应是我们社会生活中显现的民事诉讼现象。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可以让我们从社会控制论角度来研究民事诉讼解决、预防社会生活纠纷的功能和作用;也可以让我们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民事诉讼解决社会纠纷的投入(成本)与产出;甚至可以让我们从人类学角度研究生活纠纷的解决方式、规律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等等。民事诉讼法学作为一门综合法学,可以使我们从宪法学角度研究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法的依据;从刑事法学角度研究民事诉讼的保障机制;从民法学角度研究民事诉讼的保护对象,等等。不仅如此,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每一具体对象都具有社会性和综合法学的特点。例如,关于诉的利益制度的研究,既要考虑社会发展与新型纠纷解决之间的关系,又要从司法的社会成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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