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07-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作 者:冬儿
更新时间:2018-06-13 00:00
最新章节:第1章

税收法规汇编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8年10月24日 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一、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的解释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土地,是指在这些区域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关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解释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关于征税范围的解释  城市的征税范围为市区和郊区。  县城的征税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  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