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约莫有二十多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龙飞凤舞,潦潦草草,与其说是封信,还不如说是份儿手稿。他不由自主地再次把信封捏了捏,看看有什么附件落在里面没有。但是信封里是空的,无论信封上还是信纸上都没有寄信人的地址,也没有签名。“奇怪。”他想,又把信拿在了手里。“你,和我素昧平生的你!”信的上头写了这句话作为称呼,作为标题。他的目光十分惊讶地停住了:这指的是他,还是一位臆想的主人公呢?突然,他的好奇心大发,开始念道:我的孩子昨天去世了――为挽救这个幼小娇嫩的生命,我同死神足足搏斗了三天三夜。他得了流感,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我在他床边坐了四十个小时。我在他烧得灼手的额头上敷上用冷水浸过的毛巾,白天黑夜都握着他那双抽搐的小手。第三天晚上我全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抬不起来了,眼皮合上了,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在硬椅子上坐着睡了三四个小时,就在这期间,死神夺去了他的生命。这逗人喜爱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在那儿躺着,躺在他自己的小床上,就和他死的时候一样;只是他的眼睛,他那聪明的黑眼睛合上了,他的两只手交叉着放在白衬衫上,床的四个角上高高燃点着四支蜡烛。我不敢看一下,也不敢动一动,因为烛光一晃,他脸上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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