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律学原理 摭言
戒律学原理 摭言
作 者:低诉
更新时间:2018-07-31 00:00
最新章节:第2章

南怀瑾先生讲             这是二十年来一个现实的故事。当我还在台湾的时期(1979),忽然看到一本《古今法律谈》的书,内容明白晓畅,很有意义。当时认为这是对唐律颇有研究的人所写,著者应是一位中年的学者。因此问同学们,有谁认识此人,我想见他。过了几天,曹励铁就陪着一位青年来看我,特别介绍说:“这就是《古今法律谈》的作者劳政武。”我很惊讶地说:“你原是个青年人!有见识,有文才,如果沉潜学问,前途成就不可限量。”于是相谈尽欢,才知道他在这个大时代的浪潮中,自有一番曲折离奇的经历,现在正从政大法律研究所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写作。  谈到法律,我素来也有很多感慨,认为一般学法学的人,过去几十年来,大多不认真研读法理学(法律哲学)。而且自二十世纪以来,我们的法律,主要是采取欧洲大陆法系的精神,几乎完全轻视传统,置汉律、唐律和宋、明、清的律法于不顾。甚至在另一方面,更是于法无据,于学无根,妄自建立庸人自扰的法纪而扰乱苍生。因此,希望他能继续努力,研读《礼记》中的“坊记”、“学记”、“儒行”乃至“礼运”等篇的精神,配合研究佛教律学,必然大有可观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