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所得税税前扣除走访记录
08-所得税税前扣除走访记录
作 者:向前
更新时间:2018-11-06 00:00
最新章节:第1章

税收法规汇编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出台后本所就有关具体问题走访国、地两局税务部门记录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为正确理解、掌握新的扣除办法,使企业财务核算、税务处理与新的扣除办法相衔接,及早做好年终汇缴前的调帐工作,我所在通过了部分企业座谈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就办法中有关条款的具体政策理解问题,走访了国、地税两局主管所得税的业务处室,两局有关同志作了详情解释,现予综合报导如下:由于这仅是口头答复,本所只能以信息形式提供,供作学习理解参考,正式运用应以税务机关的正式文件或书面解答为准。一、“办法”第三条:对税前扣除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真实性和合法性作了比较客观的表述,所谓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所谓合法是指“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对于什么是“适当凭据”,适当凭据是否意味着在凭证取得的要求上有所放宽,解答的意见是:这里提适应凭据总的精神是强调在真实的前提下取得合法的凭据,不同的支出项目应取得足以证明支出实际发生的凭据,这里既不认为不必再受征管

第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