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国士兵为争取胜利而战斗时,必须遵守英勇作战的规则。残酷与无意义的破坏都与他的身份不称。 (二)战斗员必须穿制服,或佩带特别指定的和清楚易辨的臂章。禁止穿便服或不带这种臂章作战。 (三)投降的敌人,包括游击队和间谍,一概不准杀害。他们应由法庭判以适当的惩罚。 (四)不准虐待或侮辱俘虏。武器、地图、文件从他们身上拿走以后,其他的个人财物不准侵犯。 (五)达姆弹禁止使用,任何子弹一律禁止改成达姆弹。 (六)红十字会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受伤的敌人应给予人道的待遇。医务人员和随军牧师在执行其医务和宗教活动时不得阻碍。 (七)平民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士兵不准掠夺和任意破坏。古迹和用作宗教、艺术、科学或慈善事业的建筑物必须特别尊重。只有奉上级命令和给报酬时,才能征收实物和使用民役。...